依據我國現行專利法的規定,專利有下列三種:
*發明專利:凡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高度創作,其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。 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約25000上下 含規費10500(審查時間約1年半以上)
*新 型專利:凡對於物品之形狀、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,其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十年屆滿。 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約15000上下 含規費3000(審查時間約4個月)
*設計專利:凡對於物品之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,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,其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十五年屆滿。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約10000上下含規費3000(審查時間約6-8個月)
第五十九條 發明專利權人以其發明專利權讓與、信託、授權他人實施或設定質權,非經向專利專責機關登記,不得對抗第三人。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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